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以下項目的進口稅額不得從銷售稅額中扣除:(1)購買固定資產;(2)用于非應稅項目的購買貨物或應稅勞務;(3)用于免稅項目的購買貨物或應稅勞務;(4)為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購買貨物或應稅勞務;(5)非正常損失的購買貨物;(6)非正常損失的產品。稅務籌劃
營改增以后勞務發票可以抵扣增值稅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勞務費用取得勞務費用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可以抵扣增值稅的。
根據營改增實施辦法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簡易計稅方法的計稅項目、增值稅免除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購買、維修服務、服務、無形資產和房地產。其中相關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上述項目專用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除外)、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北京稅務籌劃
2、非正常損失的采購貨物和相關加工維修服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產品,產品消耗的采購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維修服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5、非正常損失房地產采購建設工程消耗的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6、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北京稅務籌劃公司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如果發生的勞務費不是屬于上述不得抵扣情形,則可以正常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