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約成本:
通過派遣服務, 為用人單位省去在日常招聘、 公共培訓、 勞動爭議處理、 檔案管理、 社保辦理、 員工日常管理等方面投入的大量人力、 物力和財力, 綜合核算單位支出成本比正式員工明顯降低。
方便管理:
派遣人員的人事、 后勤事務管理均由派遣機構承擔。 用人單位在使用人員時, 只需按工作任務需要進行管理、 考核即可, 消除了因工作以外因素帶來的困擾, 開展管理更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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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工作:
通過派遣服務, 將繁瑣且非核心性的事務性工作捆綁外包, 有利于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集中精力投入到更為重要的人力資源規劃、 培訓和開發等核心性工作, 進一步增強客戶的核心競爭力。
滿足用工:
通過派遣服務, 協助用人單位解決因用人編制的限制或季節性生產浪涌帶來的用工困難,充分滿足用人單位的個性化用工需求。
規避爭議:
派遣機構與用人單位簽訂派遣服務協議, 然后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和派遣人員之間只存在租賃使用關系, 可避免與派遣人員之間直接發生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