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勞務派遣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解答
發布日期:2023-05-10
來源:北京點米科技一站
北京勞務派遣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解答
因公司合并將我調入集團下屬另一個公司,現在需要重新簽勞動合同,但新公司要求我去原公司開據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我想知道開據此證明是否可以,有什么不利,我看了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的不同,這種情況應該是開據解除還是終于止合同?
你應該要求原公司為你出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這樣你可以獲得經濟賠償金,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