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告知承諾制”,是繼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后,對集團資源服務許可審批的又一次改革。“告知承諾制”會給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帶來多大便利?只有搞清楚什么是“告知承諾制”才明白。那么,什么是“告知承諾制”?
從網上搜索“什么叫告知承諾制?”,看到2019年5月31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的一個文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可惜與人力資源服務許可是兩碼事,文件中也沒有具體什么是“告知承諾制”的有關說明。網絡上有不少“告知承諾制”的名詞解釋或說明,花了近2小時研讀和比對,發現這個材料基本不是對取消許可后的“告知承諾”,而是“告知承諾”后的行政許可,應該也今天的文件意思不相同,應該沒有參考性,很遺憾地告訴大家,今天沒辦法搞明白“什么是告知承諾制?”了,只有等待政府給出明確答案,但愿是對人力資源服務許可的又一個放權,更好的推動人力資源服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