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假多少天
婚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具體以當地人口計劃與生育條例規定來定。
二、晚婚晚育假被取消
根據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晚婚晚育假的獎勵已經取消。
人口計生修正案草案對第二十五條作出修改: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人口計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區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因此,晚婚晚育假是否徹底取消有待各個地方的人大立法進行細化規定。
三、各地計劃生育條例婚假統計:
四、再婚者的婚假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
對于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復,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五、婚假有效期
1、我國法律并沒有對婚假的有效期做出明確的規定。一般來說,不同的公司會有不同的規章制度來約定婚假的有效期。
2、對于公司來說,一般規定員工一年或是半年之內必須休完婚假,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該福利。
3、婚假必須一次性休完,不可單獨分開使用。